同种药品不同渠道之间的价差这些年一直存在,尤其是家中常备的非注射剂型的慢性病用药。去医疗机构开药可以报销一定比例(医保统筹+补充医保),但是时间和精力是要花的,在这个“一切靠外卖”的时代,很多人会选择去药店,尤其是互联网药店及时达,不论白天黑夜都能解决患者的用药需求。
2025年Q3即将执行的2025版信用评价裁量基准规定:针对不同渠道、购买群体差别定价且价差明显不合理的属失信行为。如某企业同一产品供应本省医院和药店的价差超50%且明显与规模效应规律相背的。由此可见,50%算是一个合理价差的上限。
那么,是否接近50%也是允许的,价格治理以及最新的挂网共识共识给出了一个答案:不同渠道价差超过1.3倍,挂网价格或将面临治理。共识之后,全国基本都除了挂网新政意见稿,目前发布正式稿的不足三分之一,但是1.3倍价差问题已经建在悬赏,企业务必要足够重视,由于是可能存在低价问题的重点产品,早点核查,借用第三方平台或者多地启用的比价小程序(尽管确实很难用)。
下面就笔者观察到的部分省的新动向,结合政策情况给大家做个人解析,算是抛砖引玉,供大家参考。如果各位大咖有更多信息,欢迎补充和批评指正。
- 天津:早在5月份就开始点对点通知,要求企业针对某些产品存在挂网价高于零售药店、线上销售价格的情况进行自查并递交说明,后来基本就没下文了,算是启动了但是力度不大。
- 湖南:8月11日发布本省2025年Q1医保药品销售情况,尽管随后通知再次被撤销但是还是引起很多企业的关注。统计的逻辑,基本是每个类别都找出了一些销售额大的产品,抗癌药居于首位。笔者重点关注到是其中的比价情况:
一种是挂网价高于同时段网络平台价格。湖南挂网价高于同时段网络平台价格集中区间1.3倍的产品,其中包括21种药品,经过粗略计算(猜测官方的逻辑众数价是取京东和美团的高价),Boehringer Ingelheim的注射用阿替普酶(规格50mg)的价差超过10倍,Patheon Inc.的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25mg×30片)价差超过5倍。挂网价显著高于网络平台价且经核实网络平台价属正常竞争形成,将引导企业调整挂网价至适当区间(重点关注参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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