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医药 集中 采购平台药品挂网采购规则。 为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 2020 〕 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 2021 〕 2 号) 、《省级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共识》等文件 精神, 进一步 规范药品挂网采购行为,保障 临床用药需求,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 取得国家医保药品编码, 在我国境内上市销售的所有药品,均可按规定在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 以下统称 “ 平台 ” )申请挂网。